***本院提供假日友善門診***
週六:上午、下午 ,週日:上午
---皆有門診---
預約掛號:04-7268825轉總機
總機電話: 04-7273127
藥品諮詢專線:04-7273127轉2100
申訴專線: 04-7273127轉服務台
1.初診掛號請攜帶健保卡、身份證(戶口名簿或護照或居留證)至掛號櫃台辦理。
2.為了節省您的看病等候時間,請多利用電話預約掛號。
1.看診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IC卡。
2.本院小兒科、婦產科預約掛號者請先至櫃臺繳費再到診間報到就診,如病患遲到,請先告知診間小姐。
3.預約掛號可讓您的病歷提早送到診間,為節省您的等候時間,請多加利用。
種類 | 掛號費 | 部份負擔 |
---|---|---|
健保(轉診) | $150 | $50 |
健保(未經轉診) | $150 | $80 |
三歲以下幼兒 | $150 | $0 |
殘障手冊 | $150 | $50 |
低收入戶 | $150 | $0 |
榮民 | $150 | $0 |
113.09.01生效
1.未帶健保卡就醫者:請先以「欠於隔日起7個工作天內(含例假日),持收據正本、健保卡至批價櫃台辦理退費;如跨月辦理退費, 因本院已向健保局申
報費用,請至健保局辦理退費。
2.連續處方簽第二次、第三次領藥時無需再收取掛號費。
3.凡健保不給付之醫療費用、證書費等,依本院規定繳費。
1.衛生主管機關訂定的重大傷病(限傷病相關科)
2.生產
3.急性腦中風發病三十日內,不須申請重大傷病卡,免部份負擔
4.榮民
5.職業病、職業傷害
6.低收入戶
7.預防保健
8.持多氯聯苯手冊
9.職災單
10.結核病手冊(僅限結核病治療)
1.美容外科、變性手術、結紮及恢復手術
2.特別護士
3.成藥、指示用藥
4.救護車費
5.義眼、義齒、輪椅、枴杖、眼鏡等裝具、助聽器等
6.西醫住院期間會診中醫、使用中藥及相關費用 各類證明文書之申請
尊重人權且落實性別平等,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,為患者提供一個友善之就醫環境,本院責無旁貸。
本院為無菸醫院,全面禁菸。院區紅線內皆屬禁菸區(規定範圍詳見現場圖示),違者依菸害防治規定,最高處以新台幣一萬元罰緩。
病房區公共設施:陽光室、配膳室。
病房電話使用:床旁電話只能接聽來電或撥接院內分機,但不能撥外線。
病房分機號碼:病房號+床號。如:601病房,1號床。分機為6011。
病房用電安全:醫院內禁止使用發熱性或高耗能電器。
病房護理站備有吹風機、三層推車提供患者借用(三層推車限出院使用)。
1.一樓設有ATM提款機及販賣機。
2.一樓與二樓樓梯間有中華電信公共電話。
3.提供住院患者停車優待券一式5張(適用本院特約停車場:三民停車場)。
4.住院期間,如需衛材用品等,可向護理站自費購買,出院時再一併結清費用。
1.本院為維護病房安寧及住院病人財物安全,以利病人休息,自夜間9:30至翌日上午7:30止,實施門禁管制。
2.如有特殊情況於門禁時間內欲進入本院者,請向警衛主動表明欲到之樓層及病房,始得放行進入,嚴禁酗酒者進入本院。
1.請先徵得醫師同意,向負責之護理人員辦理請假申請,填寫「病患自動請假外出單」,請假時 間最長以四小時為限,且晚上十時至隔天早上八時不得
請假,亦不得外宿。
2.於外出期間,健保規定不得使用健保卡看診。
3.填妥請假單後請至病房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。
4.請假逾時未歸,本院將視為自動出院,病床不予保留。
病人住院期間各項費用(健保不給付項目及部分負擔)於出院時至一樓櫃臺繳納。 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,收據可做為商業保險理賠或申報個人所得稅憑 證,正本遺失恕不補發,若 您需要申請收據副本請洽一樓櫃臺
請於出院前向病房護理站申請辦理。出院後才要申請者須經門診掛號,由患者本人或持委託書代 理人攜帶正本證件才能辦理,診斷書一式三份收 費100元。
本院急性差額病房內之基本設備含 電動病床、電視、冰箱、電話。 收費標準如下:
單人房 3,300/日
1.經由醫師檢查確定後,方可辦理出院手續。
2.每日辦理出院時間為上午10點起。
3.由護理站通知至一樓服務櫃檯辦理出院事宜。
4.寶寶出生證明(一式三份)於辦理出院手續時,連同收據一併交給您,診斷書於出院回診時至一樓櫃臺領取。
5.若您是健保身份入院,於醫師診斷可以出院時,請配合辦理出院手續,經通知拒不出院者,依健保局規定應自行負擔有關費用。
病人的權利:1.每位病人皆能平等的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。
2.個人隱私及尊嚴受到保障。
3.獲得病情資訊,參與診療照護過程之諮詢與討論。
4.確保病人安全,避免病人由於照護而造成傷害。
5.能繼續接受一貫性的醫療服務,有權要求提供照護、用藥、飲食等衛教資訊。
6.對於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滿可提出申訴。(各護理站設有意見箱及一樓設有院長信箱)
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,本院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下列資料,如有需要請向一樓櫃檯索取。
1.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
2.不施行心肺復甦術
3.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
4.器官捐贈同意書
5.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
1.您應該向醫事人員提供自身的健康狀況、過去病史及過敏史。
2.您應該珍惜醫療資源。
3.您應該尊重專業,不應該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。
4.您應該遵守醫院的規定。
5.您應該支付應負擔之費用。
總病床數 | 健保病床 | 收差額病床 | 一般病床 | 嬰兒床 | 嬰兒病床 | 其他特殊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55 | 24 | 16 | 40 | 10 | 4 | 1 |
保險病床比率:28/44=63.64% | ||||||
病床總數 | 總床數 | 占床數 | 空床數 |
---|---|---|---|
健保保險病床 | 24 | 8 | 16 |
嬰兒病床 | 4 | 0 | 4 |
急性收差額病床 | 16 | 4 | 12 |
|
|||
差額病床收費標準:單人床:3,300元/天(113年3月1日起適用)
各類病床之供應順序,皆有輕重緩急及診療科別等調度考量,非有空床即應提供。
本資料為參考,實際床位使用狀況仍以當日為主